前  言

本前言仅提供有关信息,并非构成ANSI/AWWA D104标准的一部分。

I. 引言
I.A.  背景
本标准叙述了用于储水罐内壁浸水表面的自动控制的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本标准并不涵盖牺牲阳极型阴极保护或者手动控制的整流器。
I.B.  历史
先前包括在AWWA D102-64《储水用油漆的和重复油漆的钢罐、管体式水塔、水槽和高架罐》标准第4章的阴极保护设备是不包括在AWWA D102-78《油漆的钢质储水罐》标准中的。因此,钢质高架罐、管体式水塔和水槽标准委员会编制了AWWA D104标准,把这部分信息包括在内。1991年1月27日AWWA董事局批准了AWWA D104标准的第一版。1997年2月2日批准了该标准的第二版。2001年6月17日批准了该标准的第三版。2004年6月13日批准了本版该标准。
I.C.  采纳
1985年5月,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为首的银团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共同编制自愿参与的第三方赞同标准以及所有直接或间接的饮用水添加剂的认证计划。最初参加银团的其他成员单位有美国水厂协会研究基金会(AWWARF)和国家健康与环境经理人联合会(COSHEM)。后来,美国水厂协会(AWWA)和国家饮用水管理者协会(ASDWA)也加入了。
在美国,各州主管当局对饮用水使用的产品或与饮用水接触的产品都制定有相应的法规。地方主管当局会选择比该州法规更严格的要求。为了评价产品和饮用水添加剂对健康的影响,各州和地方机关会采用各种参照标准,包括:
1)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饮用水办公室原先管辖的咨询计划,该计划自1990年4月7日起不再继续执行。
2) 各州和地方机关制定的具体政策。
3) 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指导下编制的两项标准,即NSF/ANSI 60《饮用水处理化学品 – 健康影响》和NSF/ANSI 61《饮用水系统组分 – 健康影响》。
4) 其他参照标准,包括AWWA标准、食品化学品药典、水化学品药典以及各州和地方机关认定适用的其他标准。
各种认证机构会参与到按照NSF/ANSI 61标准进行认证的工作中来。
各州或地方机关有权在他们的司法权限范围内采纳或者认可这些认证机构。也许不同的司法权限对认证机构的认可是不同的。
NSF/ANSI 61标准附录A《毒性审查和评价程序》并没有对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最终最大污染物含量(MCL)法规以外的物质规定污染物最大允许含量(MAL)。未规定的“法规以外污染物”清单中的污染物最大允许含量(MAL)是以毒性试验指导准则(非致癌的)和风险特征化方法(致癌的)为基础的。附录A程序的使用并非总是一样的,取决于认证单位。
ANSI/AWWA D104标准没有强调添加剂的要求。因此,本标准的使用者应向适宜的具有相应司法权限的各州或地方机关咨询,目的是:
1) 确定添加剂要求,包括适用的标准。
2) 确定所有各方认证的状态,提供与饮用水接触的或者饮用水处理的产品的认证。
3) 确定产品认证目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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