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管道设备保温与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管理细则

﹙2019年9月﹚

第一章

第一条本团体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管道设备保温与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CAPEC Technical Committee on Thermal Insulation & Protection of Pipeline and Equipment(简称IPTC)(中油建协保温与防护专委会)。

第二条本专委会由从事石油天然气、化工防腐保温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科研、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厂商自愿参加,经国家批准的非营利、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专委会是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分支机构,法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理事长,专委会工作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依据专委会专业特点和会员需求,积极开展专业技术、项目管理等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提高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积极开展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推动本专业技术进步、本质安全和质量升级;组织本专业现状和发展研究、开展专业咨询服务。

第六条受协会委托,可组织本专业会员单位的信用评价、科技成果和项目创优的初步审查工作,参加协会组织的鉴定和评审工作;建立行业自律公约,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实施行业自律。

第三章专委会组织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专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制修订专委会实施细则;选举或罢免负责人;审议发展规划、工作报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八条专委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 15 人,秘书长 1 人。届中负责人因故需变更报协会批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意人数应超过参会人数2/3以上),报协会备案。

分支机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 70 岁,连任不超过 2 届。

第九条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秘书长负责编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管理制度;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的落实情况,完成协会交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十条专委会负责编制业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制、修定专委会实施细则;每年12 月 20 日前向协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自发文件按协会统一要求行文并报协会备案。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一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须由负责人会议表决通过,报协会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换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2 个月前将换届方案报协会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专委会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事项,开展的有偿服务(合作、交流、培训、会议等),以协会的名义举办的论坛等活动,需提前报协会审核同意。协议或合同等重要事项经协会审核,由协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十三条本专委会会员单位即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协会统一归口管理。申请入会按《协会章程》规定提交申请(见附件1),经专委会审查、报协会行文批准后,专委会按协会要求印制发放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按《协会章程》规定履行义务、享受权利、交纳会费,并积极参加协会及专委会的各项活动,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按要求参加专委会活动的会员单位,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专委会积极发展会员并负责收缴会员会费,副主任会员单位每年8000元,会员单位每年5000元,专委会自行发展会员交纳的会费80%由专委会使用;专委会根据会员变动情况及时制、修订会员名册,定期上报协会并向会员公告。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专委会按照社团法人的组织原则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实现“以收抵支”略有盈余;经费来自发展会员的会费收入、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专委会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咨询、会议等活动,需要签署合同或协议的,要得到协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或由协会领导签发。

第十八条专委会开展各项活动所得收入全部汇入协会账户,其80%由专委会使用;专委会受协会委托开展的科技成果初评工作,形成收入的20%由专委会使用。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专委会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协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各项收支合规、合法,其收支纳入协会财务统一核算,协会财务单独建账,每季末核算一次,做到明收明支。

第二十条专委会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送本年度财务收支完成预计和下年度预算,

每半年与协会确认专委会收支表(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费用控制在总收入的80%以内,不得超出协会核定的年度总经费额度。

第二十一条专委会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或主任签字(1 万元以上),协会秘书长审核,方可到协会财务报销;每周报销一次。

 

第八章     人事、资产、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专委会人事管理要符合协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专职工作人员需报协会批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协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

聘用人员的薪酬补贴标准由专委会参照协会相关办法制订,报协会审核批准后统一发放。

第二十三条专委会资产管理执行协会有关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购买 2000 元以上的物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由专委会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建立台账并纳入协会统一管理,接受专委会会员(代表)大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专委会档案及印章管理应遵照协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归档。

第九章     

第二十五条专委会接受协会年度考核,包括:组织建设及会员发展情况、规范管理及运作情况、活动开展及服务情况、收入及支出等业绩情况。考核不合格项要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协会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专委会执行《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如有违反按协会考核要求处理。

第九章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细则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录1

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会员编号:中油建协##专委会###号

 

单位全称

中文  
英文  
企业类型   员工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企业信用等级   评级单位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络员

姓名   职称   职务  
电话   手机   所在部门  
电子邮箱   邮编  
通讯地址  
加入其他协会情况  
申请单位申请理由:

 

 

 

 

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入会需提交资料:1)入会申请表及入会单位简介;2)营业证书、工商登记

副本复印件;3)入会承诺书

 

申请单位其他资料

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简况

 
 

 

 

企业主要业绩

 

 

注:本表如不够填写可另附A4纸补充。                              填报日期:       年                                                                                                   月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入会承诺书

 

我单位已对《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章程》内容基本了解,自愿加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并郑重承诺:

1. 拥护和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服从协会管理关心支持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应意见、要求和建议。

2.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切实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经营,努力改善经营条件,维护合法权益。

3. 拥护协会,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按要求缴纳会费,遵守行

业规则,维护行业正常开展、不取不义之财。

4. 按市场规则投标,在协会指导下对服务合理定价,不搞恶性竞争,相互压价,公平交易,有序竞争,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 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协会对本单位的监督,对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欢迎协会监督,倾听协会意见,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如发生违反协会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并愿意接受协会的除名。

 

 

 

承诺单位: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管道设备保温与防护技术专业委员入会申请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单位负责人   电   话  
联络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防腐保温

专业技术人数

 
附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等

本单位从事防腐保温工作内容: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专委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