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管道设备保温与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入会指南
- 会 员
本专业委员会实行团体(单位)会员制。
凡承认本专业委员会《管理细则》,履行会员权利与义务,按期交纳会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石油天然气、化工防腐保温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科研、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和与石油天然气行业有关的国有、国有控股公司、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资企业,工程建设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石油工程建设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或提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都可以申请加入管道设备保温与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
- 入会申请
凡申请加入本专业委员会的单位,需提交持有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书;
4、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5、本单位简介1份。
以上各种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法人章。
- 审批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由专业委员会审核申请、办理入会手续;
2、专业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将发展会员的报告报请中油建协审议确认并备案。
- 会费
1、会费标准(人民币):
普通会员:3000元/年;
常委单位:4000元/年;
副主任单位:6000元/年;
主任单位:10000元/年。
2、入会申请得到批准后,由专业委员会通知申请单位,并寄去会员证书和收取会费的文件,新会员即可将当年会费汇寄到本专业委员会指定帐号。汇款到帐后,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寄去国家统一正式税收发票。
3、新会员缴纳当年会费,即享受会员的各项权利和提供的各种服务。
4、以上会费收取采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统一标准,从2014年起执行。
如需详细了解,请与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0317-2758317或2758316。
-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专业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本专业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专业委员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专业委员会决议;
二、维护专业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向专业委员会交纳会费;
五、向专业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